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为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险情的处置能力,提升公司应急管理水平,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、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、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文件,本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并通过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备案,备案编号为:120221-2025-081-H。